力霸投資大陸 經部將找徵信所調查
外傳力霸集團赴大陸投資金額逾百億元,經濟部昨(9)日清查力霸集團上百家關係企業登陸情形,由於力霸關係企業交叉持股複雜,投審會初步僅掌握三件,總投資金額不到1,570萬美元。但投審會仍可能委託像是中華徵信所等民間徵信單位赴大陸調查力霸在大陸的實際投資情形。
投審會官員昨天指出,王又曾本人沒有任何申請赴大陸投資的紀錄,但外傳力霸在大陸興建的「建東大學」,確定沒有收到力霸集團的申請。官員指出,若「建東大學」有分紅或配股的情形,力霸就可能涉及違法登陸投資。經濟部政務次長施顏祥前天召集投審會,了解力霸集團登陸情形。不過,當時經濟部清查結果,發現力霸集團登陸案件並不多,聲請重整的嘉食化及力霸,也未赴大陸投資,與媒體披露逾百億元差距甚大,經濟部昨天全面針對「泛力霸」集團展開地毯式清查。所謂「泛力霸」集團,就是只要是力霸集團成員掛名擔任董事長的公司,均疑似力霸集團關係企業,全面列入登陸清查名單。經濟部政務次長施顏祥昨天證實,投審會內部資料檢查,投審會核准力霸集團登陸案有三件,其中兩案是以力霸公司名義申請前往投資建材,金額分別為100萬美元及20萬美元,另一案力霸以其旗下幾家關係企業名義赴大陸投資華森化纖,金額1,400萬美元,與外界報導達4億美元,差距甚大。
官員說,力霸旗下關係企業,高達上百家,有許多企業相互持股,清查起來相當費時,經濟部昨日首批僅先過濾清查十餘家關係企業,還有90餘家還未一一完成清查,因此,泛力霸集團實際登陸多少,經濟部目前還在掌握資料中。此外,面對力霸集團關係企業多達136家,其中有不少是虛設公司,檢調單位懷疑力霸集團透過虛設公司向中華商銀借款。經濟部商業司指出,依據公司法第9條規定,如發現虛設公司行號,經查獲,將處予50萬元以上,250萬元以下罰鍰,並處予五年以下有期刑,且一罪一罰,刑責不輕。
儘管力霸集團早在去年財務問題已經浮現,但依舊積極前進中國,去年3月下旬,力霸董事長王金世英(力霸創辦人王又曾妻子)先到江蘇宿遷投資考察,10月18日又風光出席旗下江蘇宜興華森化纖二期工程動土典禮。力霸將嘉食化連年虧損歸咎於大陸近年來大肆擴充產能,但力霸又大舉在宜興打造全大陸最大超細級差別化纖維生產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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